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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荣获2014-2015年度十堰市“文明单位”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8-28 [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沧浪 报道:日前,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5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汉江师范学院(原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荣获“文明单位”称号,学校桐华幼儿园汤清芬、党委宣传部胡文江2位同志被授予“文明市民”荣誉。

《决定》指出,2014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双提升目标,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外修生态、内修人文和“五个十堰”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竹山县城、湖北顺强运业公司、胡文江等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要求各级各单位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思维,进一步开拓创新,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十堰在秦巴山片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校领导周进芳指出,学校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连年荣获省市级文明单位。特别是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学校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专班,不断健全完善文明创建规章制度,指派专人负责配合做好十堰市“创文”工作,在省、市网络文明传播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各教学系、全校师生积极响应校党委号召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访两创”等教育实践活动,深度参与全市精准扶贫、对口帮建和暑期大学生实践,涌现出了一大批师生先进典型,打造成劳动教育课、“三史”教育、“红笔”网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品牌。

校文明办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聂在垠介绍,为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学校通过党的建设、理论学习、师德教育、先进评选等积极开展“十星级”创建;利用课堂、讲座、活动等渠道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宣传教育;通过读书征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担任专家评委等深度参与十堰“内外兼修”工作;通过细胞创建、网络传播、专业培训等着力做好校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赢得了多项国家和省市级荣誉,也为申报“全国文明单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编: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