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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网站与新媒体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4-30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在展示学校形象、发布新闻资讯、正确引导舆论和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规范。学校和二级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建设、管理工作必须遵照本规范,在校园网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运行。

一、网站建设规范

1、学校主页、新闻网和办公平台是学校的一级网站,由党政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维护。

2、校内各部门网站是校园网主站点的二级站点,原则上统一放在学校服务器,由各部门日常管理维护。

3、网站建设的技术、安全由信息技术部指导,确保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域名或访问路径统一由学校信息技术部分配。

4、各部门一般拥有自己独立的网站。开办二级网站或与二级网站平行的站点,须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签订《汉江师范学院互联网管理及信息安全责任书》,经批准后向信息技术部申请访问路径。

二、新媒体建设规范

1、校园新媒体,指以学校及各部门官方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平台、APP移动客户端等。

2、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制定新媒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管理政策,统一管理、协调,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3、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需要开通新媒体平台的单位和个人,事先须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向党委宣传部备案,填写《汉江师范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所在单位管理责任人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4、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各部门官方微博、微信为二级平台,由各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党政领导为本部门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学生班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学生班级的新媒体平台归口所在部门管理,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的新媒体管理归口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

5、学校鼓励各媒体平台积极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供必要的认证协助。

6、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新媒体大厅,集中展示校内优秀新媒体平台。

7、学校对一级、二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和年审制度,未通过审核的平台不得继续运行。

8、以学校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平台、微博、QQ群、论坛帖吧等,实行管理员负责制,纳入创建人所在单位管理。此外,以个人名义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不得带有“汉江师范学院”、“汉江师院”、“汉师”等字样运营,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

三、网站与新媒体内容规范

1、网站和新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均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3、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4、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图片要清晰美观,文字和图片内容要积极健康。

5、部门网站原则上设置部门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部门管理制度、办事指南、网上办事平台、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党的建设、部门工作动态、公开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栏目,可以开设留言本等交流栏目,但必须加有审核功能,未经审核的留言本不能使用。

6、二级网站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校主页网站保持一致。

四、网站与新媒体管理规范

1、必须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各党总支、支部书记须亲自抓,带头上网发声,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和机制。

2、加强两级网络宣传管理机构建设,将网络宣传管理机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各部门对所开办的网站和新媒体进行管理,对形式、内容、运行全面负责。

3、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加强移动互联网上的宣传平台、阵地建设,须指定专人分管网站和新媒体建设,负责宣传策划、设计制作、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审核;同时负责信息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内容必须及时更新,以反映学校、部门的最新情况和动态。

5、对网络谣言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事故的,追究部门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