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荣誉 >> 正文

我校荣获首届湖北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2-28 [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胡文江 周靖宇在12月27日下午召开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上获悉,我校在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评选中荣获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在2016—2017年度市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中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丁丹丹等5位师生获评十堰市“文明市民”,我校是本年度全市获评“文明市民”数量最多的单位。

校领导纪光录、杨鲜兰、付永昌、吴冰、周进芳为丁丹丹、毛晶玥、郭萍、潘梦瑶、钱淑瑶五位师生“文明市民”获得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党委书记纪光录充分肯定了学校最近几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希望全校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切实把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党委副书记付永昌传达了湖北省、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校文明办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聂在垠在会上通报了学校本年度文明创建情况。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刚刚发布的《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汉江师范学院(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被评为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从本届起“文明校园”评选单列;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度市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汉江师范学院被评为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我校外语系丁丹丹、旅管系毛晶玥、思政课部郭萍三位老师,中文系潘梦瑶、教育系钱淑瑶两名同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市民”。

聂部长介绍,学校升本以来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别是今年5月份以来,学校作为全市“创文”重点责任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创建任务,认真落实网络文明传播指令,着力做好校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学校大力倡导文明用餐,切实抓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认真组织“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及巡回宣讲,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寝室”等系列“十星级”文明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学习“创文”知识,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精神、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和身边的道德模范事迹;及时召开全校“创文”工作推进会,多次开展“创文”专项大检查,做好师生文明素质教育等工作;组织专人落实网上材料报送、公益广告刊播等任务,积极配合市直部门“创文”工作;学校专家学者多次就文明城市创建话题应邀做客十堰电视台专栏、接受媒体采访、参加文明火炬传递等,为十堰市“创文”工作添砖加瓦;依托“红笔网友俱乐部”组建了一支专兼结合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选派专人深度参与全市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向中国文明网十堰站推荐特邀评论员4人,撰写文明评论文章上百篇。

据悉,今年以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丰硕,1件作品获评全国高校微电影大赛特等奖,4件作品获评“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1项目荣获2016年度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1个微信公众号获评2016年度湖北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十佳微信公众平台”,1人获评优秀指导教师。

[责编:任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