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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明确今年创文工作目标 实施“八大行动”对标创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24 [来源]: [浏览次数]:

秦楚网讯记者 闵波 报道:今年是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一年。为切实打牢创建基础,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努力实现三年创建周期良好开局,市文明委、市创文指挥部日前制定下发了《十堰市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2018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十堰今年创文工作的目标:2018年,十堰市力争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进入全国前30名,全省文明城市模拟测评确保前3名;全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8个县市区整体进入第一方阵,其中:张湾区、茅箭区保持第一类前10名,郧阳区、丹江口市、竹山县、房县、竹溪县、郧西县不低于第二类前30名,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当于全省第一类、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相当于全省第二类先进水平。

围绕这一目标,十堰将坚持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同步争创,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着力实施“八大行动”,扎实开展对标创建,打好三年创建周期第一仗。

强化理想信念,实施铸魂行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宣传引领,实施立德行动。重点做好深入宣传发动、发挥榜样作用、公益广告刊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培育等方面的工作。

强化道德实践,实施养成行动。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推进诚信建设,引导文明旅游,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文明餐桌活动。

强化市政建设,实施筑基行动。加快市政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农贸市场,推进城区“厕所革命”,规范停车设施管理。

强化城市治理,实施绣花行动。创新城市规划管理,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强化优质服务,实施便民行动。提升政务服务,优化窗口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巩固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巩固公共教育服务。

强化城乡一体,实施振兴行动。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措施,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深化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创建, 制定创新发展乡贤文化方案,推进移风易俗,巩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全覆盖成果。

强化对标对表,实施争先行动。把紧材料关、现场关、入户关、预防关、协作关,力争创建工作实现第一年开门红。

《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把文明城市创建摆上重要位置,做到领导、人员、投入保障“三到位”;强化责任落实,把任务明确到责任部门、承办人员、时间节点,通过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军令状层层压实;强化协同作战,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强化督查考核,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新闻媒体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问题,防止问题反弹,严格考核奖惩,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常态长效。